2013年7月1日,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宁波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局等单位对慈溪市陆中湾两侧围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参加检查的还有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宁波市环科院、市陆中湾两侧围涂工程建设指挥部。
验收组一行来到工程现场仔细查看了工程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听取了工程基本情况及落实环境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验收资料,经认真研讨,一致认为该项目有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做到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各项指标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对生态环境做了相应修复,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